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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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职评公示

日期:2020-03-3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地理位置

内蒙古苏里格气田乌审旗

联系人

刘亚东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2020年产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为应对能源挑战、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采气四厂在苏里格气田进行滚动开发。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2020年第四采气厂内蒙古境内共部署产能14×108m3,均为弥补递减产能,建井277口。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集气工程(气井井场、集气站场、集气支线、采气管线)以及配套工程(仪表、电气、防腐、通信等)。

现场调查人员

王学峰、王晓杰

现场调查时间

20201

建设单位陪同人

武光兵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烷、戊烷、己烷、 硫化氢、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噪声,环境高温,环境低温等。本项目运行过程最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为急性甲醇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缺氧窒息、职业性噪声聋、高温中暑、低温冻伤。

通过类比检测和对本项目的分析,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各工种作业人员接触化学物质、噪声、高温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的其他天然气开采,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原则和精神,经综合分析,将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落实卫生工程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能够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