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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02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
格尔木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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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G109国道以北的荒漠沙地上的光伏发电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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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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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格尔木市五期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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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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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17568块多晶硅255Wp组件、30个1MW光伏方阵、60台500kW的逆变器、30台0.315/35kV升压变压器及配套配电装置。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成电能,依次通过汇流箱和直流配电柜进行汇流,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化为交流,再依次经过35kV箱变、110kV升压站和330kV汇集站进行一、二、三次升压处理后接入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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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吉振鹏、徐露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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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11.20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磊 |
采样、检测人员 |
刘希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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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7.12.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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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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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工频电场、噪声、高原低氧、低气压、低温等。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经现场检测,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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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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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其他电力生产行业,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噪声、工频电场、高原低氧、低气压、低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接触方式、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的测定结果及职业卫生调查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作业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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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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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