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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10
放射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
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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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用友软件园西区1号楼A座2段1层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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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伟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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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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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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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总部坐落于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用友软件园,拥有上千平米的研发基地,并在成都和上海设立了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高速高精度辐射成像系统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包括静态CT及其新型X射线源和探测器,X射线成像软件等,可广泛应用于医疗、工业、安检等领域。 静态CT是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重点研制项目,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无滑环CT系统,采用自主研发的光子流探测器,属于超越传统多排螺旋CT的新一代CT。 为了满足生产研发的需要,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研发实验室,其中包含5间BAY射线防护室以及2个实验铅箱用于产品研发及调试。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分析评价,分析和确定该建设单位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环节、强度,评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做出客观、真实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本报告为相关行政部门对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也为建设单位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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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刘传业/王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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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0年3月26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承平 |
采样、检测人员 |
刘传业/王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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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20年3月26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承平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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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放射性因素,即一体化X射线源、X射线管组件产生的X射线。 检测结果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13)中“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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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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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根据《射线装置分类》(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第66号),本项目涉及的一体化X射线源及X射线管组件,属于III类射线装置,从放射防护角度考虑,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委托有能力的机构为付天坤、张有为2名放射工作人员开展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为“可继续原放射工作”后方可继续从事放射相关工作。 建议建设单位依据现有监测计划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继续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放射工作场所检测,并定期开展自主监测。 建议建设单位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已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每4年组织一次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放射工作。 建议建设单位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继续委托相关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为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不超过90天。 建设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保存好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的材料,在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内容进行讨论和优化,保持并提升应急能力。 建议建设单位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能力的机构为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开展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不超过2年。 模体对射线具有散射作用,散射射线透过观察窗、防护室墙壁导致观察窗、操作位周围剂量当量率水平偏高,在生产调试过程中应注意采用时间、距离防护,同时注意眼晶体的防护,在调试过程中佩戴铅眼镜 本项目在采取了放射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和本评价报告建议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放射防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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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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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