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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钢铁炼铁厂球团制煤系统煤粉干燥设备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日期:2020-06-25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广东省湛江市南部海域东海岛规划发展区东简镇东北部,建设在宝钢湛江钢铁基地球团单元

联系人

宋安

报告名称

湛江钢铁炼铁厂球团制煤系统煤粉干燥设备改造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更换一台干燥器发生炉以及相应公辅设施,具体见下表

序号项目组成主要工程内容1工艺设施拆除原无烟煤沸腾炉,更换为干燥气发生炉。2公辅工程热力设施增加部分管网,依托现有压缩空气/焦炉煤气/混合煤气管网。焦炉煤气消耗量:50~100Nm3/h,混合煤气消耗量:~2000Nm3/h。供配电利用现有能力,新增干燥气发生炉及3台电动阀门的供配电。仪表增加仪表。

 

现场调查人员

王晓杰、张晓军

现场调查时间

2019122

建设单位陪同人

宋安

采样、检测人员

张洪达、李龙宇等

采样、检测时间

20191213~1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宋安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工程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噪声和高温等。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中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行业”中的 “炼铁”的辅助设施,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噪声和高温等。由于本项目中使用的原料为焦炉煤气和混合煤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复杂,作业人员还负责其他设施的操作及点检等,综合考虑将本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本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修改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