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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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

日期:2020-07-3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兵器工业集团

地理位置

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人

卢文平

项目名称

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

项目简介

“十一五”以来,为了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快速发展,打造有兵器特色的石油贸易-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产业链,华锦集团提出了以现有石化产业为基础,打造千亿级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的发展构想,并启动了“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于2011年底正式启动,于201578日获得了辽宁省环保厅的批复(辽环函[2015]181号),并于同年718日取得了辽宁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辽发改工业[2015]169号)。

20192月,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合资合作协议,项目计划于2024年建成投产,建成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100亿元,利润总额106亿元,缴纳税金170亿元。

现场调查人员

宋志伟、王芳

现场调查时间

2020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卢文平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检测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①炼油工艺装置:煤尘、氧化铝粉尘、其他粉尘、硫化氢、柴油、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液化石油气、氨、氯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氢氧化钠、甲醇、戊烷、四氯乙烯、氯、丙烷、丁烯、丁烷、乙醇胺、甲硫醇、乙硫醇、氰化氢、噪声、高温、γ射线等。②化工工艺装置:聚丙烯粉尘、聚乙烯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铝粉尘、硫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液化石油气、汽油、乙烯、正庚烷、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肼、乙二醇、二氯乙烷、1,3-丁二烯、甲醇、氢氧化钠、硫酸、丙烯腈、氢氰酸、乙腈、丙烯醛、丙烯酸、氨、过氧化氢、乙酸、环氧乙烷、二氧化碳、乙苯、苯乙烯、己烷、丁烯、对苯二酚、对苯二酚甲基醚、碳酸钠、丙酮、甲基丙烯酸甲酯、丙酮氰醇、抽余油、苯乙炔、甲基叔丁基醚、辛烷、丁烯、异戊烷、己烯、三乙基铝、噪声、高温、低温、γ射线等。③公辅设施: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煤尘、矽尘、硫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苯酚、次氯酸钠、六氟化硫、液化石油气、汽油、乙烯、丙烯、苯乙烯、氨、甲醇、乙醇、丙酮、丙烯腈、丁二烯、丁醇、对二甲苯、醋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辛醇、乙二醇、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乙腈、MTBE、乙二醇、醋酸、乙醇、噪声、工频电场、电焊弧光等。

本项目运行过程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为尘肺病、急性硫化氢中毒、苯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丙烯腈中毒、氰化氢中毒、氨中毒、酸碱灼伤、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

通过类比检测和对本项目的分析,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大多数工种作业人员接触粉尘、化学物质、噪声、高温、电离辐射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由于工艺限制,部分环节或设备难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少数工种(如丁二烯抽提装置外操、循环水系统外操、动力站火车卸车工、动力站皮带巡检工、动力站燃烧系统外操等)接触粉尘、噪声的浓度/强度可能超标,在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接触粉尘和噪声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较多,且苯、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硫化氢、丙烯腈、氨、氰化氢、联氨等属于《高毒物品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为γ射线。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经综合分析,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