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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31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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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东省青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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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京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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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项目(焦化工程部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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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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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包括备煤、炼焦、焦处理、煤气净化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1备煤系统包括贮配煤装置、预筛分装置、粉碎机室、焦油渣添加装置、煤焦制样室(包含小焦炉试验室)、带式输送机通廊及转运站等;2炼焦系统包括新建2×65孔JNX3-70-1型炭化室、高6.5m的复热式焦炉(炭化室宽500mm)及配套焦炉机械、贮煤塔、烟囱、装煤、出焦除尘地面站、湿法熄焦系统等;3焦处理系统包括焦台、筛贮焦楼、带式输送机通廊、转运站、除尘地面站等;1×200t/h干熄焦设施及其附属设施;4煤气净化设施包括冷凝鼓风系统、脱硫装置、硫铵装置(含剩余氨水蒸馏)、终冷洗苯装置、粗苯蒸馏装置、提盐装置、油库装置;5公用工程包括酚氰废水处理站、制冷站、凝结水泵站、给水排水及循环水系统、10kV配电室、电信、仪表及自动化、焦化集中控制楼、焦化化验室、消防泵房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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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晓军、乔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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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6年5月8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京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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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张洪达、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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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6.2.27~6.3 201804.11-13 4.27-4.2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京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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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化学物质(一氧化碳、焦炉逸散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苯及苯系物、萘、苯酚、硫化氢、氰化氢、氨、硫酸、氢氧化钠、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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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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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基本能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各岗位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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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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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修改后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留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