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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日期:2020-11-30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理位置

齐鲁石化供排水厂乙烯污水处理场

联系人

杨志勇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有五座大型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场,每天产生113t污泥。其中部分污泥进入CFB炉掺烧,其余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理。目前齐鲁分公司进CFB炉掺烧的污泥,其焚烧温度一般为850900℃,不能满足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要求达到的危险废物焚烧温度≥1100℃的要求,其烟气排放指标也不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中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同时每年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置污泥的费用高达1.8亿元,因此,采用一种高效低耗、便于管理的污泥处置技术,妥善解决齐鲁公司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的处置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现场调查人员

宋志伟、魏胜桃

现场调查时间

2019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晓东

采样、检测人员

白洋、刘希禹

采样、检测时间

20205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晓东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硫化氢、氨、汽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各危害因素浓度均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硫化氢、氨、汽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氢氧化钠、高温、噪声,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的原则及精神,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911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和现场验收,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现场按专家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