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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检测实验耗材遴选公告

日期:2024-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决定对检测实验耗材合格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检测实验耗材合格供应商遴选项目。具体耗材明细规格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能够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遴选。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实验耗材采购平台供应商申请表;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近三个月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5、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授权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商(厂家)情况;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8、生产商(厂家)自有品牌须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经销商需要提供生产商(厂家)签署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

9、报价一览表;

10、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11、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函: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货商在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

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服务要求:

1、供货时间:所需检测实验耗材为国产品牌的,供货周期在1周之内;所需检测实验耗材为进口产品的,供货周期为4周内。

2、质量保障: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实验耗材经有明确的执行标准,供应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标准物质应具有标准物质证书。

3、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免费送货上门,如耗材出现质量问题,经在案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负责退还,并对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完全负责,并全额赔偿采购人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供应商是能够按照配送服务协议规定及采购人需求的品牌、产地、质量、规格、有效期等及时供货,如成交后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直接影响采购人工作,对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将直接按停止供货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或对顶承担赔偿损失,每批次随货物提供销售合同、出库单及发票等。

4、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限为202521日至2027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每年年末对入选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继续提供下一年内的检测实验耗材,评价不合格的直接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服务期内供应商如有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

五、遴选入围供应商数量

2家(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遴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报名

1、遴选文件模版见附件

2、遴选文件递交数量:正本1份,副本4

3、遴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1月3日——20251月8日

递交遴选文件即视为报名,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遴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瀚河园180号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闵庄院区

4、遴选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设备物资科  谢老师  010-62591713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202412月23日                                      

附件1:检测实验耗材明细表.xlsx

附件2: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