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14
(项目编号:ZFYZWK2024-09)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与准确,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竣工结算审计单位。通过此次遴选,旨在引入优质审计资源,提升我院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一、遴选范围
1.工程项目结算的全面审计:
a) 审核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等。核实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无漏项、重复计算或错误计算。
b) 审核定额套用及费用计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审查工程结算价款是否符合预算控制目标,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
2.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审计:
a) 对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变更程序合法,变更内容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b) 审核索赔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计算依据,防止虚假索赔。
3.材料与设备价格的审计:
a) 核实主要材料与设备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或合同约定,防止价格虚高。
b) 审查材料与设备采购的合法性,包括采购渠道、发票真伪等。
4. 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提交:
a)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详细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发现、审计建议等。
b) 确保审计报告内容准确、完整、清晰,便于我院及相关部门理解和使用。
c) 提供项目相关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书面承诺、审计工作底稿、书面征求意见书等我院审计部门要求提供的文件。
以上入围3家,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期限以签订服务协议日期为准。
二、参选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审计、工程造价咨询等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执业资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与投标单位串通等行为,没有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参选文件要求
1.结算审计服务费收费承诺函;
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签字);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业绩情况
需提供2021年至今北京地区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项目清单,需包含竣工结算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中标金额等内容;同时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申请人至少提供签署的竣工结算审计一份,每份竣工结算审计协议需至少附首页、签字页复印件,数量计入遴选评分)。
4.人员配备
列出参与审计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工作年限及项目团队人员构成情况,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近6个月中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实施方案
审计方案:详细阐述针对本院工程项目的审计方案,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步骤、审计方法等。
6.服务承诺:双方责任和义务承诺、工作保密承诺和诚信声明等。
7.结算审计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四、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报名
以中文书写,按照统一格式A4纸制作。文件内容除代理人签字外须为电脑打印,装订成册,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公章。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参选文件递交数量:一正一副共2本。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8日
递交参选文件即视为报名,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瀚河园180号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闵庄院区
联系人:总务科 毛梅愿 62591955
五、遴选会议时间、地点
时 间:2024年11月29日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瀚河园180号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闵庄院区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