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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6-09
尊敬的各界朋友、社会公众: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更名的批复》(京编办复〔2025〕27号)文件精神,我院由“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正式变更为“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仍加挂“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牌子。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完成相应变更,组织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二、即日起,涉及我单位名称的公章、业务信息、文件、资料、合同、票据及银行账户等将陆续使用新的单位名称。原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名称虽变,初心不改。更名后,我院将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始终秉持“创新、奉献、高效、和谐”的院训,持续加强传统职业病防治和新兴职业危害防控,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动HSE一体化服务向纵深发展,为职业人群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切实为首都职业健康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