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评公示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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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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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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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600万吨氧化矿系列选矿生产线搬迁及白云鄂博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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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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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始建于1958年,位于包钢厂区北端,工业建筑面积27.12万平方米,是包钢主要的铁精矿和稀土精矿生产基地。 由于多年来,包钢选矿厂尾矿库环境污染严重,与附近居民冲突不断,国内主流媒体多有报道,已经引起了国家及内蒙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包钢决定将包钢选矿厂氧化矿系列和稀土选矿厂搬迁至白云鄂博,就地进行选冶,开展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600万吨氧化矿系列选矿生产线搬迁及白云鄂博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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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宋志伟、王洪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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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年8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鹏飞 |
采样、检测人员 |
盛成立、刘风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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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7年9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鹏飞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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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稀土粉尘、萤石混合性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硫酸、氨、氢氧化钠、盐酸、氯气、铅及其化合物(硝酸铅)、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硅酸铵)、锰及其化合物、丙烯酰胺、黄药、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工频电场、电焊弧光、高温、噪声、γ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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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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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选矿厂部分属于采矿业中的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铁矿采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热电站部分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火力发电(燃煤发电)行业,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氨等高毒物质,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接触方式、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的测定结果及职业卫生调查等因素综合分析判定,将本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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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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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