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职评公示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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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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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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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马自达6产品换代(J5LA)开发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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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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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充分利用一汽轿车公司新基地一工厂原有的厂房、设备以及公用动力设施,对部分设备、工装、生产线进行改造和新增。在充分利用现有一工厂的基础上,投入J5LA系列车型,通过改造形成J5LA系列车型80000辆/年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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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乔娟、黎慧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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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6年1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沈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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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刘风阳、李龙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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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6年4月20日~25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沈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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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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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铜烟、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为主)、臭氧、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醇、丁醇、环己烷、溶剂汽油、乙二醇、磷酸、电焊弧光、噪声、手传振动等。经现场检测,模修工、装配工、冲压工噪声的暴露强度超标。其余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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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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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原则及精神,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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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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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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