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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职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20 点击: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乌鲁木齐市市区东南5公里处

联系人

韩鹏

项目名称

新疆国电红雁池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红雁池电厂是乌鲁木齐市“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要电源点。电厂原有工程包括一、二、三、四期工程,台数及单机容量分别为4×25 MW(配4×130/小时锅炉)、2×55 MW2×50 MW(配4×220/小时锅炉)、1×110 MW(配1×410/小时锅炉)。一期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1970年和1973年投产,二期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1976年、1977年投产,三期工程四台机组于1981年、1982年和1985年投产,四期工程一台机组于1996年投产。

本项目在原有厂区一、二、三、四期工程主厂房扩建端建设2×300 MW亚临界燃煤抽凝式供热发电机组,并将原有厂区一、二、三期工程的八台机组进行关停。

本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于200912月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06月投产。

现场调查人员

李钊、张晓军

现场调查时间

20145

建设单位陪同人

韩鹏

采样、检测人员

王伟、崔国凤等

采样、检测时间

2014611日至16日进、20141210~12日、2015519日、2015923~25

建设单位陪同人

韩鹏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矽尘、电焊烟尘、石灰石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氨、联氨、氯、噪声、高温、电焊弧光和工频电场。经现场检测,部分工种接触粉尘和噪声的浓度/强度超标。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属于“火力发电(燃煤发电)”行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原则与精神,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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