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职评公示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示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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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甘肃省庆阳市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催化裂化烟气脱硝项目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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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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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庆阳石化公司160万吨/年催化裂化烟气脱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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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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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烟气处理规模为225000Nm3/h。 项目投资:3096万元,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为94.5万元。 工程组成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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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熊博、李静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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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6.5.2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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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张洪达、韩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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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6.6.29-2016.7.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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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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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氨、高温、噪声。危害因素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一览表
企业各工种接触化学物质、噪声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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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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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本项目涉及到氨、氮氧化物等高毒物品,但考虑到本项目属于环保项目,且液氨采取密闭管道运输,自动添加,作业人员以巡检为主,接触到氨等毒物的机会较小;催化剂3年添加一次,使用模块化添加,作业人员接触频次低。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经综合分析,企业应按照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通过本报告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测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⑴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根据表8-1进一步完善现场警示标识。 ⑵企业应按照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组织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参见表9-1中需体检项目。职业健康检查中体检异常人员应及时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进行处置。 ⑶企业应制定烟气泄漏和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烟气泄漏、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演练。 ⑷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二级报警值应低于30mg/m3,卸氨压缩机旁的报警探测器应设置在卸氨压缩机上方50cm处。 ⑸针对液氨冻伤事故,配备应急使用的护目镜、防护面罩、防寒手套。 ⑹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与外委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委托给具有相关资质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单位,并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护方面(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等)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外包作业范围内的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方面得到保障,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监督外委单位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⑺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每三年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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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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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依程序上报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验收合格,按照《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专家组的建议整改后,方可正式投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