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搬迁工程将职防院现有的体检部、职防部(包括检测室、评价室)、行政办公室等职能迁入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翰河园180号楼西侧1-4层,不新增业务项目和人员,另于地下1层配建污水处理站,并设有员工食堂;
3、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4、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8月8日,20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6、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联系人:可钰晨 1861053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