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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诚信及保密承诺

发布时间:2020-12-16 点击:


公正性声明、诚信及保密承诺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为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职业病防治机构,具有独立开展检验检测评价业务工作的技术能力和权利,为确保检验检测评价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本机构的公正地位,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特做如下声明:

本院所有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据《保证公正和诚实性程序》、《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相关程序开展各项服务活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规定,履行法律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行为,保证检验检测评价结果和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

3、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的服务原则。

4、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以及其它需要保护的机密内容。我院及所有人员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坚持工作和判断的独立性。业务部门及其实验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独立开展实验室活动,不受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人员以及外界任何的不正当压力和影响。

6、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不接受有违检验检测公正性的投资和赞助,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

7、所有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实验室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性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8、贯彻执行我院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本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9、不录用、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以上声明表明了我院的立场,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行为给予监督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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